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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新近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天津市于7月2日举办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推动部署会议。此次会议汇聚了来自天津市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机关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企业代表及专家学者等超过300名与会者。

此次宣传月活动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核心主题。活动内容将涵盖专题培训、网络知识竞赛以及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旨在将法律宣传深入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以及宗教活动场所。此外,一个由民族工作干部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也将奔赴基层,开展分众化的宣讲活动,以期扩大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会议现场,“法润津门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网络答题活动”也正式启动。

在会议上,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孔新峰,作为国家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就该法律的重大意义及核心要义进行了专题讲解。

据悉,天津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及市普法办已联合发布通知,对天津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广泛宣传解读和扎实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天津市民族宗教委也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包括44项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在内的任务清单,以确保该法律在天津的有效实施。

会议强调,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的法规制度体系。同时,将加快推进《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持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借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天津市旨在凝聚全市力量,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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